全网呼叫中心许可证申请
(一)全网呼叫中心许可证的定义
呼叫中心业务是指呼叫中心业务是指受企事业单位委托,利用与公用电话网或因特网连接的呼叫中心系统和数据库技术,经过信息采集、加工、存储等建立信息库,通过固定网、移动网或因特网等公众通信网络向用户提供有关该企事业单位的业务咨询、信息咨询和数据查询等服务。呼叫中心业务还包括呼叫中心系统和话务员座席的出租服务。用户可以通过固定电话、传真、移动通信终端和计算机终端等多种方式进入系统,访问系统的数据库,以语音、传真、电子邮件、短消息等方式获取有关该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咨询服务。全网呼叫中心许可证在工信部申请。
(二)全网呼叫中心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6.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全网呼叫中心许可证的申请材料
应当向电信管理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
2.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公司概况。
4.公司最近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验资报告及电信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
5.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6.公司员工相关情况。
7.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8.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9.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10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申请经营的电信业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尚未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公司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需提交前款第(2)项、第(9)项规定的材料。对于前款第(1)项规定的书面申请和第(10)项规定的承诺书,拟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由全体股东签署;拟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四))未办全网呼叫中心许可证有何惩罚
如擅自经营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地网呼叫中心许可证申请
(一)地网呼叫中心许可证的定义
呼叫中心业务是指呼叫中心业务是指受企事业单位委托,利用与公用电话网或因特网连接的呼叫中心系统和数据库技术,经过信息采集、加工、存储等建立信息库,通过固定网、移动网或因特网等公众通信网络向用户提供有关该企事业单位的业务咨询、信息咨询和数据查询等服务。呼叫中心业务还包括呼叫中心系统和话务员座席的出租服务。用户可以通过固定电话、传真、移动通信终端和计算机终端等多种方式进入系统,访问系统的数据库,以语音、传真、电子邮件、短消息等方式获取有关该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咨询服务。地网呼叫中心许可证在各省的通信管理局申请。
(二)地网呼叫中心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6.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地网呼叫中心许可证的申请材料
应当向电信管理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
2.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公司概况。
4.公司最近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验资报告及电信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
5.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6.公司员工相关情况。
7.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8.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9.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10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申请经营的电信业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尚未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公司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需提交前款第(2)项、第(9)项规定的材料。对于前款第(1)项规定的书面申请和第(10)项规定的承诺书,拟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由全体股东签署;拟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四))未办地网呼叫中心许可证有何惩罚
如擅自经营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呼叫中心许可证变更
(一)呼叫中心许可证变更的定义
呼叫中心许可证变更就是在原有的呼叫中心许可证上变换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注册资金、股东、法人等事项。呼叫中心许可证续期是在原有的呼叫中心许可证证5年期限到期,该呼叫中心许可证持证公司还需继续使用,持证公司需向通信管理局/工信部提交续办申请。
(二)变更常见类别
1.公司名称变更;
2.注册资金变更;
3.注册地址变更;
4.公司法人变更;
5.公司股东变更。
(三)呼叫中心许可证变更申请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
3.变更事项说明;
4.各类表单及承诺书;
5.针对变更项的相关文件(如总结报告、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等)。
呼叫中心许可证年检
(一)呼叫中心许可证年检的定义
呼叫中心许可证年检是每年的3月1号到3月31号,呼叫中心许可证证持有者向工信部/通信管理局提交公司的全网呼叫中心许可证的业务情况,工信部/通信管理局对该公司持有呼叫中心许可证的常规性和真实的检查。
(二)呼叫中心许可证年检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首页、特别规定事项、年检盖章页;
3.年检承诺书原件;
4.基础情况表;
5.股东情况表;
6.业务情况表;
7.安全年检信息表;
8.单元基本信息表;
9.安全管理调查表;
10.已开通业务的资费表。
(三)未参加呼叫中心许可证年检有何处罚
凡未参加年检或年度检查的,省级通信管理局将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的规定,对所发许可证和备案确认书按年检不合格处理。
未经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企业,将在年检结果的通告中发布名单,通告许可证失效。
呼叫中心许可证续期
(一)呼叫中心许可证续期的定义
呼叫中心许可证属于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中的呼叫中心业务;与大多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相同有效期为五年;在每年按时参加并完成年检的前提下,许可证到期前1-3个月需要在发证机关申请续期;
工信部文: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不再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善后工作。
(二)呼叫中心许可证续期申请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
3.公司章程;
4.股权结构图;
5.审计报告;
6.业务说明;
7.各类表单及承诺书。